
1、行程安排首三晚住宿塞班島酒店
2、天寧島住宿五星級天寧皇朝酒店
3、全程包早、午、晚三餐
4、包天寧島及塞班島觀光環島遊
5、免費安排塞班島至天寧島來回船票及接送服務
费用不含上海机场税90元/位(12岁或以上)、塞班机场税120元/位(2岁或以上)及签证手续费250元/位及燃油附加费1100元/位,共计1560元/位,需连同团费一并在出发前支付。
1、行程会随航班时间变更而作出适当修改。
2、如遇到台风或暴雨等天气变化影响,园林烧烤晚餐及民族舞表演之活动即告取消,改为于酒店餐厅内享 用正常之团餐,届时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3、如因天气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塞班岛与天宁岛之间的渡轮服务被迫停航时,导致“塞班岛观光项目”或“天宁岛观光项目”因此而被迫取消者,每位旅客将可获得15美元的补偿。
4、备注:
(1)团体机票指定日期来回,不可更改日期及不可延期停留。
(2)小童(不足12岁者)占半房跟成人同价,不占床者按成人团费减收人民币400元。
(3)团体至少30人或以上方可安排独立包车。
(4)随团旅客需另行支付塞班当地导游服务费(不含领队服务费)给导游:五天团每位20美元,六天团每位25美元。
(5)如出现单男或单女的情况,贵司请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它同性之团友或领队并房,本公司将于出发前两天通知是否可以并房,如未能并房者,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享双人房并加床(加床者按占半房收费,即三人一房);如客人不愿意与同行之亲友共享三人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以享用单人房间。
(6)请于订位确定后两天内支付订金每位人民币1000元,方可确定留位。请于出发前不少于十四天支付机票费用每位人民币3000元,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订位,已付之订金恕不退还,团费余款需于出发日三天前清付。
(7)机位确认后,若于出发前十四天之前取消者,则扣除订金每位人民币1000元;出发前十四天内取消者,则扣除机票款每位人民币3000元;出发前三个工作天内取消者,则扣除应付团费之80%;出发当日取消者,则扣除100%全数团费。
(8)退票及换票加收人民币100元。
(9)本公司保留有随时修改以上价格及条款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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